今年12月4日是第9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交通运输法律知识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12月1日上午10时,国家宪法日“法治扎根工地”现场普法活动现场会在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工程TJ-3合同段项目钢筋加工中心举办。活动由市交通局主办,市交通执法队、市高建中心、市交通工程中心承办,交工集团协办。市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志红,市交通局建管处副处长杜德军,市高建中心副主任徐爱敏,市交通工程中心副主任邓念兵,交工集团总经理张旭东等出席活动。此外,参加活动的还有局属单位法治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市交通执法队一线执法人员,杭甬高速复线二期工程和十一塘高速公路一期参建单位代表。
市交通局副书记、副局长吴志红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活动现场,市交通工程中心顾佳杰同志宣读了宪法普法倡议;市交通执法队林学华大队长通过“以案释法”,为大家进行典型普法宣传展示,活动现场还提供了法律、公证咨询服务;杜德军副处长、邓念兵副主任分别为交工集团杭甬复线二期三标段和十一塘高速一期项目部授予“双普”示范基地铭牌;活动的尾声,市交通局副书记、副局长吴志红宣布“法治扎根工地”现场普法活动正式启动,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双普”示范基地授牌仪式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和嘉宾参观了项目“双普”示范基地,在普法宣传角,吴志红副书记对项目部自主编制的《新安全生产法》相关的宣传图册表示充分的肯定。
参观项目“双普”教育基地
为更好推动“双普”法治建设,杭甬高速复线TJ-3合同段和十一塘高速一期项目将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项目实际,积极进行“双普”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各项普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思想,及时总结普法活动中的实践经验,努力打造工程普法新品牌,唱响法治建设主旋律,打造更好法制宣传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