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网新建PPP项目确定两种批复方式

发布日期:2016-09-16点击次数:1067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批复方式的通知》(简称《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关于高速公路审批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公路交通领域采用PPP模式。

《通知》明确,政府采用投资补助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按照核准制管理。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仍按照审批制管理,直接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改扩建等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根据《通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报送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时,需在上报文件中说明政府参与方式,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履行核准或审批程序。

(信息来源: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